我朋友在饭店和一人口角之争互相撕扯,后来被我朋友的朋友拉开回了包房,但是另一方伙同三人到我朋友所在包房内对我朋友进行殴打和恐吓,我朋友腿被踢伤倒地,无还手能力。对方仍然不依不挠,我朋友的朋友没有参与打架只是在旁边拉架。警察到来后,对方一人当着警察面又打了我朋友一拳,造成有皮外伤。警察随即带走对方三人及我朋友一人,当晚我朋友住院观察,其他三人也随即被放出。
我想咨询下,我朋友是否触犯承担行政处罚条令?有否承担拘留处罚及罚款事项。
对方迟迟没有出面处理,想必以通过关系,我朋友该怎么做,下一步该怎么办? |